云顶国际集团官方网站 披露个人信息的请求和程序

首次发布:2006 年 11 月 3 日
上次修订日期:2025 年 1 月 23 日

雅玛多运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我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披露、更正、内容添加或删除、暂停使用、删除或暂停向第三方提供(以下简称“披露”)的通知做出回应如下。如果您希望提出披露请求,请按照下述程序进行操作。

披露请求程序

(1) 可能要求披露的人员

只有以下人员可以请求披露我们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

  • 数据主体
  • 如果是未成年人或成人被监护人,则其法定代表人
  • 受当事人委托提出披露请求的代理人

(2) 提交必要文件

如果您希望要求披露,请按照以下规定向我公司提交必要的文件。

  1. 1必要的文件
    1. I披露个人信息的请求格式
    2. 身份证明文件
      请发送以下一份副本。身份证明文件在请求时必须有效。
      1. A驾照(正面和背面)
      2. B护照(仅当地址填写在“持票人信息”中时)
      3. C护照(无“持票人信息”,也无地址指示)+ 居住证明
      4. D健康保险证+居住证
      5. E养老金簿、残疾人证、在留卡、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居住证明书等公共团体发行的身份证明文件
    3. 可以确认代理权的文件(仅适用于代理人的请求。)当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该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请求时,请发送以下文件。 (全部必须在您提出请求之前的三个月内发出。)如果是委托,请注意,我们可能会与委托人确认是否已进行委托。
      1. A未成年人的法定代表人
        能表明本人与其法定代表人关系的户口本或户口简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上述[1](II)A至E中规定的任何文件)
      2. B成人受监护人的法定代表人
        监护登记法规定的登记事项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理人的上述[1](II)A至E中规定的任何文件)
      3. C委托代理
        按照本公司规定格式并加盖注册印章,并由相关人员亲笔填写的委托书
        相关人员印章登记证书复印件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代理人上述[1](II)A至E中列出的任何文件)
  2. 2提交目的地
    雅玛多运输有限公司个人信息处理办公室
    日本东京中央区银座 2-12-16 大和本社大厦 A,邮编 104-8147
    • *请通过挂号信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发送,以避免潜在的损失。 (邮费由提出请求者承担。)
  3. 3披露个人信息请求表
    • *如果您所在的环境无法打印该表单,我们会将其发送给您,因此请以书面形式发送至以下地址。”

(3) 我公司的回应

原则上,披露通知应在收到相关个人请求后两 (2) 周内通过邮件或指定的电磁方式发送给我们公司。
当我们公司决定不披露等时,我们公司将通知您并附上理由。
请注意,如果根据请求的内容进行调查需要时间或者您发送的文件存在任何缺陷,我们可能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回复。
另请注意,我们公司可能会与您联系以确认请求的内容。

如果请求是由代表/代理人提出的,回复将按如下方式邮寄。

  • 法定代表人请求:将邮寄给法定代表人。
  • 相关人员委托的代理人提出请求:将邮寄给相关人员。

(4) 费用

仅在披露请求时收取调查费1,000日元(含消费税)。
向我们公司发送请求时,请附上邮票或邮政定额汇票。
请注意,即使我们在收到请求后不透露,我们也不会退还费用。

(5) 在手续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我们公司在披露请求程序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将在必要的范围内用于回应披露请求。 (这包括有关身份验证和请求详细信息的通信。)

(6) 程序注意事项

请注意,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公司不会回应披露请求。

  • 如果您或您的代表/代理人无法验证您的身份
  • 如果请求中的地址、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地址与我们公司备案的地址不匹配,或者我们发现了多个可能的信息但无法确定哪些信息需要披露。
  • 如果委托代理人提出请求时无法确认代理权
  • 如果请求内容有缺失或不足且不接受其更正或修改
  • 如果没有支付费用(包括费用支付不足的情况)
  • 当我公司决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应披露时
  • 如果此类披露会导致违反法律法规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大和控股有限公司个人信息处理办公室
日本东京中央区银座 2-12-16 大和本社大厦 A,邮编 104-8147